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更换经办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更换经办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怎么更改单位社保经办人?
用人单位所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需在当月申报修改,其中,属于地税部门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地税部门办理(涉及修改《社保登记证》内容的,地税变更后凭变更证明到对应各区(县级市)社保部门修正《社保登记证》)。
其他属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对应各区(县级市)社保部门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浙里办怎么更换经办人?
浙里办更换经办人,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选项中向下滑动,找到业务查询,选择进入后,可以看到正在办理的业务,点击经办人选择更换,输入新的经办人编号就可以了
武汉社保系统怎样添加经办人?
3、进入界面后打开菜单栏中的业务操作--人员新增
4、填写新增人员的信息,带星号的是必填部分,填好后点击保存到草稿
湖北省社保新增人员后如何申报缴纳?
湖北省社保新增人员后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缴纳,以下是具体步骤:
1. 进入网经系统后,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
2. 在【职工参保登记】下面,可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参保人员种类的选择,选择好要参保人员类型,点击进入参保界面;
3. 进入参保界面后,点击【人员添加】按钮;
4. 输入参保人员信息后,点击【保存】;
湖北省社保新增人员申报缴纳社保的步骤如下:
新增人员需要携带《单位职工增员申报表》到参保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职工参保登记/续保业务。
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参保登记。
单位经办人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选择“社保网上申报”,并用电子社保卡扫码认证,即可成功登陆网厅。
在左侧菜单中选择“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单位职工参保登记/续保”,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接受用户使用协议和相关法律条款。”,点击“下一步”。
操作模式选择“单个添加”的,输入需参保职工的证件号码,填写“申报工资”,点击“添加校验”。
操作模式选择“批量添加”的,先点击“模板下载”,导盘做好后,点击“选择报盘”,然后点击“上传校验”。
注意导盘文件,一是导盘文件是xls后缀(即excel19***-2003版式,不能是xlsx后缀),二是“本次申报参工时间”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是其他格式。填好表格后,点击“上传校验”。
湖北省社保新增人员申报缴纳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新成立的企业或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2. 新增人员社保登记:用人单位新增员工时,需在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办理社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等,具体所需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3. 缴纳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应在每月 10 日前,按照员工所在险种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未缴纳的,需按照规定支付逾期缴纳的违约金。
4. 社保待遇享受:员工在缴纳社保费用后,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待遇。
5. 社保缴费凭证办理: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后,需向社保经办机构[_a***_]社保缴费凭证。员工在离职或转移社保关系时,需提供社保缴费凭证。
6. 社保关系转移:员工在更换工作单位或跨地区就业时,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为:新单位办理社保登记,原单位办理社保注销,双方共同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流程以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为准。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时,请务必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保合规操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更换经办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更换经办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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