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1 已经出台。
2 这个办法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旨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全覆盖,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 此办法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细节,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考。
同时,此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相应要求,有利于推进“养老三条线”全面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2.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3.参保人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由新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时,原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大神科普一下——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衔接?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照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
参加城保的农民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农保规定享受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
已经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果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前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农保待遇。
已经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如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
新旧单位工龄怎么衔接?
入职新单位后要及时将社会养老保险由原单位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并办理继续缴纳手续,注意缴费时间要前后衔接,不要出现空挡断交现象。
如果新旧单位之间社会养老保险交纳有断档的(离开原单位,还没有入职新单位的时间),要自己出资补齐,然后再由单位继续交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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