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天津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金能拿回的吗?
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条件非常苛刻。我给你列几条可以取出的条件,供你参考: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人死了社保怎么退钱?
在此我只说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了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退钱?
一、已到龄没有交过养老保险基金,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其遗属或子女可在一个月内向所在镇(办、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死者身份证丶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和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继承人的***、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经市(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审核后,向其遗属或继承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o个月确定,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负担。
二、交了几年或十几年没到龄还没享受待遇的参保人死亡后,在一个月内,按照上述的手续办齐以上相关证明后,交到人社中心由县市社保局审核后,把死者缴纳的所有基金及其补贴,合计算出利息后的总额一次性打入死者遗属或继承人的账户上,随时取用。
三、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的怎么退钱?这个问题两种情况,一是参保人没到享受看病住院报销时间,即次年的1月1日前十天,也就是在缴医保金的当年12月20日前死亡的,可以退钱,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参保收据,到指定的税务部门领取退保钱,二是如果超过12月20日死亡的,不予退钱。
如果说遇到这样的问题,确实是比较惋惜的。但是我们也只能够正常面对,一般情况下缴纳社保的人去世之后,那么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可以全额依法继承的。继承原则是根据,遗嘱继承或者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的原则来正常继承。
除此之外,还有一笔丧葬抚恤金的待遇。所以说对于这样的情况发生,那么养老金的待遇很明显是无法领取的,但是个人账户依法继承的话,那么实际上这个个人账户仅仅只是占有交费总额的1/3左右,因为剩余的2/3或者说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缴费比例,那么是进入到统筹账户里面去了,这个统筹账户是无法来继承的。所以说我们也只能够继承个人账户的1/3。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佳答案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
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办理要到现在参保的经办机构。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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