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工人工程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工人工程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
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
1.按被保险***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给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如何买意外险?
工地上工人意外险、有两种投保方式,可以按人员名单投保,也可以按项目不记名投保;前者根据工种、有无高空作业、保额和保险期间核算保费;后者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类型、保额和保险期间核算保费。
具有合法资质,可以给工人上团体险,一般建筑工人属于4类5类职业,风险较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要上保险的工人名单及身份证号等资料,一般需要15人20人以上可以投保!意外伤害指的是因意外导致死亡和残疾,死亡全额赔,伤残根据残疾等级按比例赔。意外医疗,是意外导致的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意外津贴,是因意外住院治疗每天补贴约定的钱!
没有合法的资质,可以开意外伤害卡式保险,给每个工人开一张,不过需要注意卡可保的风险类别,建筑工人一般是四类五类职业,买对对应的卡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工人工程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工人工程意外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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