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转诊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转诊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保关于转诊的规定?
转诊 社区医院的全科医生须视病人病情进行判断,确需转诊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的,要填写完整的就诊病历并签名;而参保人须先持挂号证明、病历前往社区医院的收费窗口,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登记。 在社区医院就医并一次转诊后,在大医院就医30天内多次有效,且不限次数。单纯为省10%的费用而转诊是不允许的。 大医院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社区医务人员设立定岗跟班培训等方式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机构的管理能力及基本医疗服务、解决常见病的能力。 患者可随意转诊吗? 社区医生说了算 昨天下午,在越秀区六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一位前来看耳鼻喉的阿姨就诊完毕后,要求医生给她办转诊手续。阿姨表示,她所需要的药物,社区医院没有,希望通过转诊到所定点的省级医院就诊,以获得55%的医保费用报销比例。 对于该阿姨的要求,医生并没有轻易允许。接待的社区医生解释,单纯为省多10%的费用而转诊是不允许的,转诊的前提最起码要符合***医生审查制,上述情况需在社区医院就诊、用药治疗后发现没有好转才能够转诊,“新政实施后,转诊不像以往那样口头或者凭转诊纸操作。4月1日医保的申请转诊系统要求基层医院注明转诊原因,这样就杜绝了违规操作。” 对于将病人往大医院转诊,六榕社区医院办公室主任王伟端表示,虽然广州市卫生部门并没有针对“大小医保定点“就诊出个体化的转诊规范。“但我们最基本的操作是要通过***医生确定患者的问题我们是治疗不了的,再将病人往上转。”
转诊流程是什么?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转诊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转诊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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