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衔接申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衔接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转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吗?
- 企业养老保险交了半年可以并入城乡养老保险吗?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转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亲您好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入灵活就业保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即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灵活就业保险缴费后,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将记入灵活就业个人账户,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灵活就业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吗?
缴费年限满足15年是转移条件之一
此前,国家《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适用于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之间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
考虑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为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交了半年可以并入城乡养老保险吗?
可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2014年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总之,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提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如下: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2、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补缴规定如下: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2、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衔接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衔接申请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601098.cn/post/56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