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施工单位意外保险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施工单位意外保险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
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什么是建筑工地意外险?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费计收方式有三种:
1.按被保险***数计收保险费。
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
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建工险是不记名的保险,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一样,并且建工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几年,而一般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一般是一年。
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如何买意外险?
购买工地工人意外保险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三点:
1、确定投保人数。由于工地施工人员的替换率比较高,因此保险公司一般都有最低投保人数要求,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不同,一般是15人。
2、确定员工的职业类别。这主要是为方便保险公司确定费率,因为不同职业危险程度不同,费率也不同。
3、确定保障期限、保障范围、赔付金。
建筑工可以选择的意外险主要是建工团体意外险,一般由施工单位为您投保,因为属于特殊职业,因此投保时保费会高于一般的人身意外险,
通常按照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等多方面内容计算。在一些地区,这类保险是强制性的,因此,不用个人名义投保。主要有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的保障。建工意外险有三种计费方式:按人数计算、按工程面积计算和按工程造价计算。
除了这种保险之外,还可以考虑选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主要保障每天24小时内的意外伤害事故,一般费用相对稍高;顾主责任险。
这种一般不记名,但发生赔偿时手续较麻烦,以约定的工资为计费依据。一般对于建筑工人自身来说,想要投保意外险,要考虑这些:
1、应确定适合的保险金额。人身意外保险保费相对便宜,所以不妨多买几份。尤其在意外医疗方面,确定一个充足的额度。
2、要了解所购买险种的免责范围、承保事项及理赔等条款,以免出现理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施工单位意外保险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施工单位意外保险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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