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怎么迁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怎么迁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应该如何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为制度内省跨区县转移,跨省转移,城乡制度衔接(指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内转移需要两地经办机构出具相应的转移手续办理。省外需要提供接收函,个人账户明细办理。与职工养老转移需提供申请转移表,个人账户明细等相关手续。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转移户籍的,应当转移参保关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本省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可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直接到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跨地区、跨省、跨制度如何转移接续手续?
职工社保跨地区及省市办理社保转移流程:
1.首先在新单位办理社保新增。
3.将养老参保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交给新单位社保办理人员,让其办理社保转入,办好后会给一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联系函。
4.你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联系函交回到原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即可。
后续原社保局会把你社保账户储存额转到新单位,进行合并,这个过程会比较慢,大约需要大半年,具体的看当地的情况。
这是正常职工社保的转移流程,具体的还可以咨询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局,看转入需要什么资料,可以要原社保局提供。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吗?
缴费年限满足15年是转移条件之一
此前,国家《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适用于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之间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
考虑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为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怎样能转回户口所在地?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养老保险是可以自由转移的,不论是转移到任何一个地区,那么都是可以的。但是转移之前,是需要有前提条件的。那么首先的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要从原单位离职,因为只有从原单位离职以后,才能够正常的转移你个人基本养老保险。
并且转移地区,必须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你。但是如果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你的话。那么,你就可以转移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然后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进行参保自己的个人社保了。所以说转移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转移过程需要你首先,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持有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当地的社保局开具社保的接收函,然后说明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自己的个人社保,然后持有这个社保接收函,去原参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转移,转移的过程中会有社保的转移函和缴费明细,你将这个转移函和缴费明细交到当地社保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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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怎么迁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怎么迁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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