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如果不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如果不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没用过是过期不能再用吗?
每年交的12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年内不用会过期。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取以***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补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城镇居民医保为何每年不用就清零?
由于居民医疗保险是按照年度缴费,每年的9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下一个年度集中缴费的时间,每年按时在集中缴费时间之内缴费的,称为按时缴费,也属于连续缴费,只要属于连续缴费的就不存在清零的问题;
没有在集中缴费时间按时缴费的,就属于断缴,重新缴费就有三到六个月的锁定期,就是需要三个月或是六个月以后才能报销医疗费。
城镇居民的医保为什么每一年不用就清零这是国家医保中心规定的,但是这个问题在城镇居民的心里也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职工医保就可以长期余存下去,城镇居民的医保就不可以,所以这也是城镇居民的心病应该改一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如果不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如果不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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