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社会保险信息变更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工社会保险信息变更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参保人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变更?
社保参保人通信地址发生变化,若单位开通网上社保系统的可以直接交身份证资料到单位让单位网上申请,若单位没有开通网上社保系统或者当地要求到社保机构更改,就需要提供本人***原件以及对应需要的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参保人通信地址属于一般社保登记信息,可以单位直接通过网上申请更改。
一、各地对于参保人地址变更办理流程不同
1.以北京市定海区参保信息(1)变更为例子,当地分为网上申请更改以及社保局申请修改。
①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用户登录”,按照提示输入认证信息、登陆口令和证书密码进入申报系统。
②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在相应位置录入职工需修改的信息,确认后提交。在职长期驻外人员的登记及变更业务在“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在职长期驻外信息申报”模块相应位置录入登记或变更信息,确认后提交。
③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系统显示“变更成功”则表示申报完成,无需到柜台报送材料。系统显示“提交成功需要审核”则表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或街镇社保所进行审核。
方式二:单位填写报表申报:
①单位登陆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填写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编改革中,社保局怎么改?
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按规定已经全部被清理,今后不再允许出现“事业局”。事业性质的社保局(部分参公)亦在清理范畴,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将社保局改为社保中心,其职能按照要求进行了清理划分。
一、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社保监督管理职能,从社保局剥离,交由人社局社保相关科室来执行,比如社保基金监督科,社保局不再承担相应行政职能。相关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安置,保留参公身份,履行相应职责,不置换为公务员。
二、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经费征收职责,划归税务局,按照程序统一面向社会征缴社保费用,纳入征信系统管理。由于社保局归属地方管理,而税务局为垂直管理单位,人事财***力在省级以上税务局部门,人事的转隶手续相对繁杂,社保征收职能划转后,原来的从业人员除少数人随事走外,其余基本上没有随职能划转转隶,而是继续留在社保局。
三、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生育保险职能,整合到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的新农合职责整合,由医疗保障局统筹管理,人员随职能划转整合。
四、社保局剩余的社保服务、政策宣传等相关职能,全部进行整合梳理,随单位改为公益类(社保中心),人员身份原属参公性质的,继续保留,享受相应的工资和晋升待遇,直接调离或编制核销,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原来是公益类事业编制的,维持现状。
改革后的社保中心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公,更加突出公益服务职责,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其现有人员无论是分流转隶还是继续留守,都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逐步过渡消化,不会出现硬性改编、改身份的情况,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这也是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社会保险信息变更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社会保险信息变更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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