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医药费用谁负责?
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也就意味着责任人也从家长转移到了校方。当孩子在校意外受伤后第一责任也应该是在校方身上。
校方在孩子意外后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和医疗队伍。但是校方还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现在保险公司都有推出“校园安全责任险”,学校应当为每个学生购买此保险。如果没有,学校应当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买了此保险,医疗费用就可以转移至保险公司。
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个人建议家长们在为孩子选择学校时就应该选择资质较好的学校,也是给家长们一个保障!
我原来也有在一个小幼儿园待过一段时间,学校也发生过孩子意外受伤的事情,当时学校没有为孩子们买“校园安全责任险”,结果家长要求学校理赔医疗费,学校居然要求教师也要赔付一半医疗费用,在教师无过错的时候要求教师赔偿,这是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所以后来家长、园长、教师,都弄的很不愉快。也不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救助,耽误的还是孩子的健康!
因此,家长还是要把孩子放在一个比较正规的学校,当孩子在校遇到意外伤害时,医疗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莫愁大航,教子有方”为您解答。
既然孩子在校外发生意外,医药费的责任方首先排除校方。到底由谁承担医药费,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监护人失职造成的意外
医药费别无他选,监护人承担。
因为孩子尚未成年,应由法定监护人来照顾。监护人应切实负起责任。
第二:意外发生时,由过错方承担医药费。
这种意外发生时,首先要判定过错方,有的时侯还要走司法程序。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要判定主要过错方及次要过错方。他们按比利承担相应的医药费。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希望孩子发生意外,家长朋友的法定职责要切实落实到位!
“莫愁大航,教子有方”敬请关注!
有问必回!
学生在校买了保险,在校发生事故,学校赔偿了,保险费谁领?
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买了学生保险,对于必要的检查费都是可以报销的。
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金20000元。根据《学平险条款》第二章 保险期限及保险责任1、保险期限自保险人签发保单之日零时起,至学生毕业离校之日24时止。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伤、残、亡所造成的医疗费用,或其个人财产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保险按份投保,每人每学年交保费人民币陆拾圆整(¥60.00),在投保时按学制一次交清。
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人身意外死、残10000元,因意外导致的伤害医疗费3000元,连续续保因疾病住院,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金2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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