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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被杀后,他老公的儿子能不能得到财产?法律会保护吗?
我认为如果丈夫与妻子有共同财产,许国利的儿子有权分得财产的一部分,因为父子之间的赡养关系存在。
我国的法律定义是一人做事一人当。
夫妻之间的杀伤不存在一方赔付另一方亲属的精神损失,因为两方面亲属都是裙带关系,都是受害者,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来女士无重大过错被杀,那么丈夫必须判***,因为手段极其恶劣。
如果来女士存在婚内出轨,或者秘密转移共同财产,有过错在先,那么丈夫可能被判死缓。
如此看来家庭也是一个未知数。
经营的好就是一个幸福的港湾。
经营的差就是一颗定时***。
取决于丈夫是否是凶手,如果是那么在走完审判流程后将被剥夺作为被害人配偶的继承权,他前妻的儿子无法从他的遗产(执行***后)中进行继承。如果被害人与继子没有实际的抚养关系,继子也不享有对被害者遗产的继承权。
来女士自己老公被杀,这是一个人间惨剧,让人不可置信。但是,警方新闻通气会上的通报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案件”“据许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女士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其熟睡将其***,分尸后分散抛弃。”
现在,来女士死了,她的丈夫许某某也被收监了。现在问题来了,许某某和前妻所生的儿子能得到来女士的遗产吗?
我们先来看看来女士的遗产,他们居住的三堡北苑小区是回迁房,现在又分到了两套回迁房。这些都应该属于来女士的婚前财产,应该属于来女士的个人财产。至于存款,这个不好区分,但是明显的,来女士应该占有一半。来女士的遗产从报道的情况来看,就是这两大部分。那么来女士的遗产应该怎样分配呢?
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二婚,而且婚前都有子女——来女士和前夫生了一个大女儿,许某某和前妻生了一个儿子。他们在结合之后,又生了一个11岁的女儿。
现在,来女士已经逝去了,那么她的财产应该怎样来分配呢?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是父母、配偶、自己的子女和继子女。
来女士的父母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两位老人已经不在了,自然就不要考虑。而来女士的哥哥和姐姐因为是旁系亲属,因为有直系亲属在,他们也不享有继承权。
来女士的丈夫,即许某某本来是有继承权的,但是他是残害来女士的真凶,他的继承权自然就被剥夺了。依据法律规定,他的这个继承权被没收,自然也就失去了继承权。
来女士自己亲生的两个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尽管她的大女儿是随了前夫,还已经结婚成家了,作为直系亲属,她是想有直接继承权的。而小女儿才11岁,尽管有继承权,想想都让人心痛。
那么,许某某和前妻所生的儿子有没有遗产继承权呢?他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我们先来看法律上的规定:“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即产生类似于血亲关系的情况。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继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力。”从这个规定上来看,是不是形成现实的抚养关系是能不能继承遗产的关键——继子女由再婚夫妇抚养或者及子女赡养了再婚父母,继子女就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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